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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资源网消息:
近日重庆网站推广,电动汽车资源网获悉,《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发布宁波网站推广,将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纳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推荐车型目录》。对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给予补贴。全文摘录如下:
关于印发《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
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重庆市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 《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渝府发[2016]26 0号),确保申请、审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的审批和发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我们制定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重庆市(暂行)》,请遵照执行。
附录: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doc
重庆市财政局
2016 年 12 月 21 日
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和《重庆市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2016-2020年)》(渝府办发[2016]29号) 260号)网站推广上海网站推广,为保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核准)和发放规范、有序、公开、透明,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中央财政和市财政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核准)和发放重庆网站推广,适用本细则。
二、补贴对象、产品及标准
中央财政补贴的对象是消费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销售新能源汽车产品时,按照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消费者结算。中央财政将企业垫付的补贴资金按程序拨付给生产企业。
市级财政补贴对象是本市购买、上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办法与中央类似。
补贴产品为列入《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项目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补贴标准主要根据节能减排效果,综合考虑生产成本、规模效应、技术进步等因素确定,并逐步降低。 2016年中央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按照《财政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关于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执行《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发展情况》(财监[2015]134号)。市级财政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
3. 申请人
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申请对象为在本市内外销售符合国家补贴条件的新能源汽车的地方汽车生产企业。
市财政补贴资金的申请对象是在本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符合国家和本市新能源汽车补贴条件的市内外汽车生产企业。
上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须经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认定并注册。
4. 申报信息
(一)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申请材料
1、新能源汽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
2、《中央财政汽车推广补助资金结算信息汇总表》(附件2);
3、《中央财政汽车推广应用补贴资金清算信息明细表》(附件3);
4、《推广应用车辆运营情况表》(附件4)。
(二)市财政补贴资金申请材料
1、《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5);
2、《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消费者享受购车补贴确认表》(附件6);
3、该产品列入国家《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证明;
4、购买者为个人单位的google网站推广,需提供购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交通强制保险单、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复印件。购买者为个人的,需提供购买者身份证、车辆销售合同、车辆销售发票、购置税完税证明、交强险保单、机动车登记证、驾驶证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5、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材料按上述材料顺序装订一式四份,由申请人现场提交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接待大厅(龙山路70号)。渝北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六、申请材料初审
接待大厅收到申请材料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的正式审核,对不符合申请要求或要求申请人修改完善申请材料的,将退回书面通知。
七、专项审查
接待大厅将符合正式审核要求的申请材料转交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企业网站推广重庆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委托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根据规定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到程序。
八、申请材料审批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第三方专业审核机构出具的审核报告,召集会员单位对中央和市补贴相关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批结果将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为期5个工作日。
九、申请材料转发及资金拨付
对符合申请要求且对公示无异议的中央财政补贴申请材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相关申请材料转发国家科技部电动汽车重大项目管理自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起。办公室。
对符合申请条件且对公示无异议的市级财政补贴申请材料,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通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划拨市财政补贴资金自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位。直接支付申请表(包括分配清单、金额、开户行、账号等信息)发送至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审核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拨付。
十、监督管理
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不得使用虚假申请材料骗取补贴资金。一经发现,除追回已获得的补贴资金外,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和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有权予以通报批评、罚款、取消申请资格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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